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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海網海口2月27日消息(南海網記者 李曉梅)2月27日召開的海南省司法行政工作會議透露,海南將降低門檻、擴大範圍,確保今年完成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於1.65萬件,更大範圍為困難群眾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。同時,推進全省6個事業編製法律援助機構改革,建設省級12348法律援助便民服務大廳。
  “為困難群眾和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”,已被海南省委省政府列入2014年“為民辦實事項目”。省司法廳將繼續加強刑事法律援助工作,重點做好與公安、檢察院的對接工作,推動各市縣設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;開展“法律援助規範化建設年”活動,推進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規範化建設。
  近年來,海南法律援助的門檻一直在降低,無償幫助困難群眾和農民工。根據規定,海南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,由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放寬至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的1.5倍。涉及農民工追索拖欠工資、工傷賠償、勞動保險待遇以及殘疾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案件,不再審查其經濟困難標準,直接提供法律援助。
  此前公佈的《海口市法律援助辦法》也明確,城市人口、農村人口,還是本地人口、外來人口,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海口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630元都可申請法援,受益群眾大大增加。
  加大非訴訟法律援助案件承辦力度,2013年海南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273宗,比2012年增長了21.09%,為16339名受援人輓回損失或取得利益12520.28萬元。其中,成功辦理保亭縣農民工許孟波工傷賠償案、文昌市何瑞成人身損害賠償案件,幫助受援人獲得賠償款39.5萬元。  (原標題:海南降低法律援助門檻 今年將完成1.65萬件法援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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